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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诚收藏投资资讯网»德诚论坛 资讯发布区 广而告之 [小喇叭] 德诚网发帖管理暂行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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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诚网发帖管理暂行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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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24 20:23:5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为规范交易行为,维护交易秩序,保障会员合法权益,现颁布《德诚网发帖管理暂行条例》,规定如下:

1、若是销售帖子,无论挂售任何商品,均应标明如下参数:品名、数量、价格、品相等级(全品或流通品)、瑕疵申明(轻微或严重)、是否包邮;同时应该上图,必须是原物拍图,直观证明商品品相,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议;因为没有上图而引发的品相争议与后果,原则上由发帖方承担;


2、若是求购帖子,无论求购任何商品,均应标明如下参数:品名、数量、价格、品相等级(全品或流通品)、是否包邮包快、品不符包退等事项;


3、严禁发布预售和预订帖子,禁止发布拥有诸多不确定性且预收货款的预售\预订帖子,一经发现,各级管理员均可直接删除帖子,同时予以警告,如有再犯则可给予暂停交易权限乃至降级;双方达成预售意向时,仅限在中介交易栏目交易,且须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;

4、托运申明,是指托运方式和托运费承担方之说明;凡是未标明托运方式的,一律默认为快递方式;凡是未标明哪方承担托运费的,一律默认为发帖方承担;

5、会员描述物品品质和品相时,常有“绝品”之自述,德诚网会宽待但不认可“绝品”之说法,只支持全品(无瑕疵),流通品(略有瑕疵),中品(瑕疵较多),残次品(有严重瑕疵)等说法;禁止使用“全网最高价”、“全网最低价”等夸大描述;

6、任何交易帖子所标注的价格,默认有效时长为48小时,逾时则视为自动失效;发帖方有权自定义所标价格之有效时长,且自定义有效时长享有优先权;在有效时限内被确认的交易,双方务必履行,不得无故毁约;对于逾期的销售帖子买方确认之前最好先与货主联系、咨询清楚再确认;无故毁约者给予警告并一律降级处理;


7、严禁挂售各种假冒品、变造品、赝品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任何商品,一有发现,即时予以删帖处理,并予以劝告;不听劝告故意再犯的,给予暂停交易权限乃至降级处罚;情节严重者,予以封号处理;无论中介交易与商城交易,售假款项一律予以罚没处理。

8、凡是不规范使用标题文字、在标题里夹带并不需要的各种符号、帖子里夹带其它平台链接广告(包括隐性链接)、夹带加群广告、上传带有其它平台标识的图片等不良行为,一律予以删帖处理,并予以警告;不听劝告而再犯的,给予
降级处罚

9、禁止发布牛皮癣帖子(即相同内容帖子反复发出),请选用跟帖方式置顶(点击帖子底下的“回复”即可跟帖子,手机使用时点击“我来说一句”即可跟帖),或使用置顶工具置顶帖子;许可相同内容帖子两周之后再发新帖子;凡是涉嫌发布牛皮癣帖子且警告无效的予以降级处罚

10、大额交易(货值超过300元以上时)建议走平台中介,买卖双方到【中介交易服务区】同时开帖,申请平台跟进服务即可;凡是自行交易而被欺诈从而造成货物或者钱款损失等行为,后果由当事人承担,德诚网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,但会提供协查帮助;

11、凡是因为违规而被降级处罚的即时失去发帖交易权限,若要恢复发帖交易权限,除了承诺不再违规之外,还需缴纳10元罚金,屡犯者罚金会加倍,乃至封号处罚。

12、下列行为会面临降级乃至封号等处罚:1、涉嫌欺诈并且基本事实成立;2、无故谩骂客服;3、蓄意毁德诚收藏网。

本条例自公告日起实施,拥有与《德诚网交易管理处罚条例》同等效力。







发表于 2017-8-25 10:01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德诚在线。       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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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25 12:00:1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好!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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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25 12:32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!
全品(无瑕疵),流通品(略有瑕疵),流通品(有严重瑕疵)等说法不正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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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25 16:42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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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26 16:41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!
全品(无瑕疵),流通品(略有瑕疵),中品的说法。以本人的理解,纸制收藏品没有绝品一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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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26 22:46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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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27 20:35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强烈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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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28 20:18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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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1 10:03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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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2 14:09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-------------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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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3 15:21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大雪花 发表于 2017-9-2 14:09
支持--------------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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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6 22:31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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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7 09:18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网规!无规矩不成方圆,无规矩会乱套!
至于品相,我曾在论坛发过一文,认为品相定为:全品、次品、残品三个等级即可(三种品相均有说明内容),简单明白,且易描述。至于“绝品”,从来不碰,因为世上没有绝对的事、物。
品相一文,一家之言,欢迎善意探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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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7 13:29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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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9 14:08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强力支持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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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9 18:19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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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17 13:01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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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9-21 14:34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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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10-1 19:49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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